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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春天的花:瑪格麗特)



 


每個人  在生活中或多或少


好像需要找一個人、一件事、一種成就  來證明自己的價值


 


感情裡  我們想尋覓一個人  似乎有了他(她)


會讓我們變得圓滿、我們也「才能」幸福


因著內在這股對愛情圓滿的渴望  我們總是在人海中尋尋覓覓


這過程有人稱為「找回失落的自己」


 


不否認我也存在這種極為普世性的價值


會期待一個懂我、欣賞肯定與愛我的人出現


我也曾經有過一種感受:


「如果當下這一刻沒有他的存在一切就沒意義、我也快樂不起來!」


 


但事後我漸明白:那是因為我把快樂與否交由另一個人代替我決定


我不禁自問:「當我身邊沒有一個他時,我的快樂就被剝奪了嗎?」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「我沒有快樂的權利嗎?我不值得感到幸福嗎?」


後來我瞭解:快樂與幸福不能依賴「等待」


 


快樂是一種心境  說穿了  跟你有沒有一個感情上的伴無關


當然我們都期待能與一個你愛的人分享一切


但當那個人還沒出現之前  我們依然可以過的快樂、感覺幸福


 


而在期待獲得另一個人對我的愛與支持之前


我是否先毫無保留地愛自己、支持自己呢?


同時相信  自己已然圓滿俱足  不需要憑藉任何人事來證明自己


 


讓我們發起「愛自己」、「支持自己」、「覺知自性圓滿」的心運動 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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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rieMirac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