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爾斯王子是社區裡我認為很有氣質的狗狗


牠的本名叫小乖  查爾斯是我感覺「應該」是牠的名字而取的


每回見牠  不管是走是臥  都是優雅的沒話說


但牠對陌生人倒是挺保持距離的  


每回我都只能遠遠望著牠


 


今天去早餐店巧遇牠與牠家小主人一同出來


才知牠原是隻流浪犬  生性膽小  


在牠主人面前我摸了摸牠  想跟牠做朋友


牠竟跟我撒起嬌來  ~~


跟我平日見到超有貴族氣息的牠  


是截然不同的另一面呢!


希望藉由這回讓牠記住我的味道~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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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rieMirac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