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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春天的花:瑪格麗特)
每個人 在生活中或多或少
好像需要找一個人、一件事、一種成就 來證明自己的價值
感情裡 我們想尋覓一個人 似乎有了他(她)
會讓我們變得圓滿、我們也「才能」幸福
因著內在這股對愛情圓滿的渴望 我們總是在人海中尋尋覓覓
這過程有人稱為「找回失落的自己」
不否認我也存在這種極為普世性的價值
會期待一個懂我、欣賞肯定與愛我的人出現…
我也曾經有過一種感受:
「如果當下這一刻沒有他的存在一切就沒意義、我也快樂不起來!」
但事後我漸明白:那是因為我把快樂與否交由另一個人代替我決定
我不禁自問:「當我身邊沒有一個他時,我的快樂就被剝奪了嗎?」
「我沒有快樂的權利嗎?我不值得感到幸福嗎?」
後來我瞭解:快樂與幸福不能依賴「等待」
快樂是一種心境 說穿了 跟你有沒有一個感情上的伴無關
當然我們都期待能與一個你愛的人分享一切
但當那個人還沒出現之前 我們依然可以過的快樂、感覺幸福
而在期待獲得另一個人對我的愛與支持之前
我是否先毫無保留地愛自己、支持自己呢?
同時相信 自己已然圓滿俱足 不需要憑藉任何人事來證明自己
讓我們發起「愛自己」、「支持自己」、「覺知自性圓滿」的心運動 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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